都匀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工程监理(二次)第1次答疑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我公司代理的“都匀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工程监理(二次)”现作出如下澄清;
原招标文件中“资信业绩评分标准项目监理机构:6、环境保护专业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注册在本单位(注册专业:环境保护工程)并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5分,本项共5分”。
现变更为:“6、环境保护专业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注册在本单位(注册专业: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并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5分,本项共5分”。
其他内容不变,本次修改仅对注册专业名称作出澄清说明不影响投标文件制作,该更正公告在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下载,如未下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有限公司
2025年0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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