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标题: | 盘古车辆段场地平整工程土石方回填工程 | 创建日期: | 2024-11-18 |
内容: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有限公司盘古车辆段场地平整工程项目经理部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土石方回填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盘古路、凤岭南路、那安快速路以及通泰路围合的地块内。 2.2工程概况:盘古车辆段呈“刀把型”南北向布置,东西宽约284m,地块西侧南北长1090m,地块东侧长733m,四周道路均已实施,占地面积约25.38ha;盘古车辆段场地平整工程,主要包括站场土石方工程、边坡支护工程、地基处理工程、排水箱涵工程等。 本次招标土石方回填工程,计划工期为15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招标人企业所颁发的分包商准入资格证(领取招标文件******集团招标平台取得,办理网址:******:6688/),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1)资质条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筑企业资质。(劳务分包为施工劳务不分等级,专业分包与分包工程对应的专业承包资质,国家政策不要求的除外) (2)业绩要求:有近五年独立承担的已完工或在建同类工程施工业绩。 (3)信誉要求:不接受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国铁建不合格分包商名录》《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的单位。 (4)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相同或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并有良好的施工业绩,能提供相应工程的施工证明,社会信誉评价高,并且接受缴纳合同额的3%作为履约保证金。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在南宁市青秀区通泰路盘古车辆段场地平整工程项目经理部,持******集团准入证书、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10时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当日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盘古车辆段场地平整工程项目经理部。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限公司招标平台(******:6688/)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通泰路盘古车辆段场地平整工程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张焱 联系方式:******
******集团南方工程有限公司 盘古车辆段场地平整工程项目经理部 2024年11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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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施工分包招标文件(土石方回填工程).doc |